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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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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八三○年穆勒在英國西慕斯開始傳道之後,因著要順服神的話,他不能同意接受固定薪金。因這種制度會束縛基督的僕人,軟化他的信息,來博取人的歡心。違背雅各書四章十三至十七節及哥林多後書八章十一、十二節的原則,不要將未知的將來定為服事神的原則。同樣連帶職的信徒也不能決定明天的工作一定可以維持,還是要仰望神的保守。除非有神預先指示,信心的原則是我們在生活或服事上,一天天的仰望神的引導。所以入秋以後,他就不再受固定薪金,由信徒自由奉獻,不求人的幫助。但是他也看出,若接受信徒由聖靈感動直接奉獻的支持,有大筆奉獻的人可能感到自滿,而少筆奉獻的感到自卑,而且這與主在馬太福音六章四節所說:「要叫你們施捨的事行在暗中,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。」所以,他採用一個方法,在會堂門口放一個箱子,上面寫著,凡有感動要支持他的服事的,可按自己能力把奉獻放在箱中。他覺得要專一學習「不向任何人求助」,連為主外出服事的旅費在內,也不用任何間接的方式事先暗示別人。這一切經過深思熟慮的方法,為要使他不依靠血肉的膀臂,而是經常地,單單仰望主。這些步驟使他能進入一生的工作目標及見證。這種決定性的決定,使這位屬靈人能進入「父家」的事物中,使他成為世界性的見證人,見證神是聽禱告的神,並且單單地依靠神是絕對安全的。 << 下一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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